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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万人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8 信息来源: 市纪委(监察局) 字号:[ ]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企业评部门、

群众评行风”万人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15年全市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万人评议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O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2015年全市“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

万人评议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万人评议活动(简称行风评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被评单位

今年共56个单位参加评议(去年参评的消防支队、电力局符合免评条件予以免评),新增加市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参加评议。金融服务单位中历年参加综合排名的14家银行继续参评,其他银行参加所在地行风评议。具体分为四类进行:

第一类(综合执法单位13个):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建管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国税局、检验检疫局、海关、质监局;

第二类(综合管理单位17个):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建设局、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广局、卫计委、旅委、人防办、外汇管理局;

第三类(社会服务单位12个):气象局、旅游集团、水务集团、燃气集团、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绍报、广电总台、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积金中心;

第四类(金融服务单位14个):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交行、绍兴银行、中信行、浦发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邮储银行、杭州银行。

 二、评议内容

围绕企业群众关心的有关问题,分别设计行风评议问卷调查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对全市行风建设情况的总体评价;

(二)对被评部门和行业作风的评价;

(三)全市部门和行业作风最突出的问题;

(四)列举对部门和行业作风满意和不满意的实例。

三、参加评议对象

根据日常评议、抽样评议、集中评议等形式确定评议对象:

(一)日常评议对象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的企业、群众代表和市长电话受理中心的来电群众代表。

(二)抽样评议对象为全市随机抽样的手机用户代表。

(三)集中评议对象为评议代表数据库中随机抽样确定的企业和群众代表。其中参加评议的企业代表约5000家(包括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等代表);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受到行政执法执罚处理的企业,经执法部门提议,市纠风办审核,不参加当年度评议(但每个部门申请免评的总数不超过20家)。参加评议的群众代表约5000名(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社区干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

四、评议组织形式

在市纠风办统一组织,各区、县(市)纠风办、市直开发区纪工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长电话受理中心等有关单位配合下,以日常评议、抽样评议、集中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并邀请市、县两级党风政风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

(一)日常评议: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长电话受理中心对被评单位进行问卷调查评价。

(二)抽样评议:采用联通一信通的方式组织开展网上投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手机用户,对被评单位进行网上问卷调查评价。

(三)集中评议:采用市县联动、统一时间、同一问卷、分片集中的方式,组织企业、群众代表进行问卷调查评价。

为增强部门之间评议结果的可比性,在对所有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议排名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执法单位、综合管理单位、社会服务单位、金融服务单位进行分类评议排名。

五、评议计分方法

为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评议得分委托统计机构负责汇总统计。综合评议得分由评议得分和扣分两部分组成。其中:

(一)评议得分计算方法:

评议总分为100分,日常评议占10%(其中市行政服务中心问卷调查占6%,市长电话受理中心问卷调查占4%);集中评议占75%,抽样评议占15%

评议问卷计分具体设置为:满意100分,比较满意80分,不满意40分,不了解既不得分也不计入参评单位的总得票数,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被评单位评议得分计算公式:(满意票数×100+比较满意票数×80+不满意票数×40/总票数(满意票数+比较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

被评单位评议得分=日常评议计算得分×10%+抽样评议计算得分×15%+集中评议计算得分×75%

(二)扣分项目:

被评单位在省正风肃纪明查暗访或工作督查中被发现并查处典型问题的,在评议总分中扣0.5分;在市正风肃纪明查暗访或工作督查中被发现并查处典型问题的,在评议总分中扣0.10.3分。

六、评议时间

日常评议、抽样评议和集中评议于11月底前完成,统计汇总、综合评定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结果运用

(一)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上,通报全市行风评议结果,会后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并以书面形式抄告相关被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二)为保持评议工作延续性,便于分析研究,对评议结果继续采取综合排名、分类排名两种方式。

(三)对综合排名前3位,综合排名中位次前移幅度第1的单位,分类排名中分别名列前1位的单位,授予年度行风评议优胜单位(如有重合可视情依次递补),发文通报表彰。对综合排名中评议得分上升幅度最大的前3位单位、位次前移幅度前3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已经授予年度行风评议优胜单位除外)。

(四)对分类排名分别为最后1位、综合排名中末3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综合排名中最后1位的单位,原则上不得评为市级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具体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五)对综合排名中连续两年列前3位的单位,在下一年度行风评议中予以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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