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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召开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2017-12-13 信息来源: 绍兴日报 字号:[ ]


 

  12月11日晚,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会议强调,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推进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驰而不息纠“四风”、正作风,全面推进清廉绍兴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市委书记彭佳学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直面问题、切中要害,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求真务实、清醒执着的领袖风范。我们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委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的新表现,把自己摆进去,全面查摆问题,坚决加以整改。各级党组织在年底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时,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查摆问题不留死角、不留余地,剖析原因触及思想、触及灵魂,整改举措实打实、硬碰硬,确保开出高质量。

  会议强调,“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稍有松懈就会卷土重来。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继续紧盯元旦、春节等一个一个节点、狠抓一件一件小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成风化俗。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执行,以上率下、层层带动,时时刻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处处事事把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要求贯彻到每一项工作中,形成改作风、正作风的“头雁效应”,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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